供精人工授精的后代会不会近亲婚配(二)

  导读

  我国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已经有30多年,后代将陆续到达结婚年龄。其中供精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占了一定的比例。开展供精助孕,需要防范其后代近亲结婚。供精者与受精夫妇保持互盲,会不会导致后代的近亲婚配问题呢?

  供精人工授精的后代会不会近亲婚配(二)?

  昨天我们讨论了供精人工授精后代之间近亲婚配的可能性,虽然概率很小,但如果要避免供精人工授精后代近亲婚配,预防更重要!

  前文回顾

  供精辅助生殖后代近亲婚配虽然发生的概率低,但仍需要从源头上预防、避免近亲婚配的出现。因此,我国辅助生殖供精人工助孕相关条例严格从多个方面,设置了层层法规,严格管理,严防供精人工授精后代之间的近亲结婚。

  第一关:从精子供应渠道上做出严格规定

  (1)实施供精人工授精医疗机构只能从卫生部批准持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的精子库获得精源,保证了精子流通的单一途径。

  (2)每个省一般只允许成立一个人类精子库,严禁私自采精,有效防止了同一位供精者在多处供精。

  (3)正规机构,供精人工授精的精液是由健康志愿者所提供的,通过层层严格体检“把关”的,可大大提高不孕夫妇后代的生命质量;

  (4)目前国内各大精子库的精子捐献者以大学生为主,禁止亲属之间的供精。

  (5)卫生部还将建立中央信息库,确保每位供精者只能在一处供精,防止同一位供精者在多处供精;

  (6)确保每一供精者精液标本最多只能使5 名妇女受孕,最大限度减少一个供者的后代之间发生近亲结婚的可能性。

  第二关:开展人工授精、辅助生殖技术的准入制度

  国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管理也是严格的。相关指南规定,供精人工授精的适应症:

  不可逆的无精子症、严重的少精子症、弱精子症和畸精子症;

  男方因输精管结扎后复通失败;射精障碍;

  男方和/或家族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疾病;

  母儿血型不合不能得到存活烟台代孕新生儿。

  月经周期规律的妇女尽量选择自然周期进行受精,严格掌握促排卵指征,减少多胎妊娠。生育二孩虽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但是出生后代数量的增加会导致亲缘关系复杂化、近亲婚配几率上升,这些复杂情况已经引起学者和管理部门注意。

  但是,个别单位或不法人员在利益驱使下进行违法的人工授精,精液来源不清楚,没有经过严格检验,甚至使用新鲜精液,对供精人工授精适应症把握不准,给受精妇女和后代健康造成巨大风险(如感染、性病传播、遗传疾病),也增加了后代近亲婚配的概率。不孕夫妇为了自身健康、为了子孙后代着想,也是应当到正规医疗机构、有国家准入的生殖中心诊治。

  第三关:完善随访

  按照卫生部要求:供精人工授精术后随访率需达到100%。实施供精人工授精的医疗机构认真履行告知和宣教义务,使受者夫妇充分认识后代婚前排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配合随访。

  目前的随访工作只强调对受精者基本情况及代孕产后若干年有关信息的反馈,包括受者妊娠、子代的发育状况、有无出生缺陷等等,对出生子女将来几十年之后的成长、婚姻状况、繁衍后三代子女的跟踪随访还没有明确规定,毕竟辅助生殖技术再我国开展也才30个年头,相关法规和规范需要进一步完善。

  因此,进行供精人工授精出生的孩子应有详细记录(医疗机构当然要严格保密);在其申请结婚,父母决定是否告知其供精出生的背景,但必须核对双方是否为同一供精者的“后代”,以免发生兄妹或姐弟近亲结婚;精子库有义务在匿名情况下为他们提供有关医学信息的婚姻咨询服务(当然也是严格保密的),避免近亲通婚。

  总之,通过科学管理、严格把关、完善随访等环节,供精人工授精出生后代之间近亲结婚的概率是非常小的,并不超过普通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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